日前,《深圳市“十三五”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城市實施方案》獲國家海洋局和財政部批復,深圳市成為第二批國家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城市。深圳將以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為目標,著力打造海洋產業的“深圳質量”,實現海洋經濟跨越式發展。
深圳位于“一帶一路”建設的重要節點、粵港澳大灣區的核心區域,擁有一流的海港基礎設施,形成了集“海、陸、空、鐵”于一體的綜合交通網絡;產業基礎、經濟實力雄厚;具有對內對外開放的雙重優勢,體制機制優勢明顯,開展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與國家、廣東省和深圳市海洋功能區劃高度匹配,海洋經濟相關規劃及政策措施完善。
根據《方案》,深圳建設海洋經濟創新發展示范城市的重點任務是,開展產業鏈協同創新和產業孵化集聚創新,即立足深圳市海洋高端裝備、電子信息和生物產業優勢,著眼創新和高端,以重大需求和核心關鍵環節為牽引,重點推動海洋高端智能裝備和海洋生物產業發展壯大,梳理現代海洋產業“產業鏈+創新鏈”融合鏈條;建設海洋高端智能裝備和海洋生物成果孵化基地,重點將國家已經驗收的海洋高技術成果引入深圳進行轉化和產業化,打造國家級海洋科技成果轉化基地,加快形成深圳海洋高端智能裝備和海洋生物產業集群。
《方案》提出的總體目標是,構建以海洋通信網絡、海洋機器人、海洋智能裝備、海洋信息平臺為重點的海洋高端智能裝備產業鏈和以海洋生物創新醫藥、海洋生物制品、海洋生物材料產品為重點的海洋生物醫藥產業鏈。到2020年,海洋高端智能裝備和海洋生物醫藥增加值達605億元,年均增速25%以上。(記者王榕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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