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第12號公告,《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促進廣州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決定》已經廣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表決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廣州國際航運中心建設(圖片來源:互聯網)
公告指出,建設廣州國際航運中心是廣州鞏固國家重要中心城市、國際商貿中心和國際性綜合交通樞紐地位,全面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對接國家“一帶一路”建設的重大部署。為營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航運發展環境,促進廣州國際航運中心的建設和發展,廣州應當立足粵港澳大灣區,依托泛珠三角地區,面向全球航運市場,提升港口集疏運條件,發展現代航運服務業,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門戶樞紐,形成航運要素高度集聚、輻射效應顯著、具有全球航運資源配置能力的國際航運中心。
此次公告共發布21條實際舉措,對促進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目標路徑、保障措施、基礎設施建設、航運服務體系完善與發展等作了相應規定,為廣州航運中心建設謀篇布局。如要求廣州市金融管理部門會同市國資、港航等管理部門,采取措施引進和推動設立航運金融機構,支持在穗金融機構依法創新航運金融業務;支持成立航運保險協會、船東互保協會,吸引保險公司在本市設立航運保險營運中心或專業性公司等等。(記者 龍巍)
轉自:中國水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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