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促進深圳市機械式立體停車設施建設,緩解停車難,近日,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員會(以下簡稱“市交委”)聯合深圳市發改委、財政委等有關單位編制了《深圳市機械式立體停車設施建設運營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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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該細則所稱停車設施,是指停放小汽車、公交車的機械式立體停車設備或汽車庫。細則明確,城市停車供應按照分類分區差異化原則,控制通勤停車需求,有條件滿足商業停車需求,盡量滿足居住夜間停車需求和公益服務停車需求。政府鼓勵集約利用土地,調動各方力量建設機械式立體停車設施緩解停車難問題。對于符合條件的社會資本全額投資機械式立體停車設施建設項目,政府可給予補貼支持。政府鼓勵盤活存量用地用于機械式立體停車設施建設,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原土地使用權人利用存量建設用地建設機械式立體停車設施的,經規劃批準,增加停車設施屬于增加建設面積的,按規定計收地價;不屬于增加建設面積的,不計收地價。
細則中提出,機械式立體停車設施投入使用前,須將停車設施運行數據實時接入政府部門的機械式立體停車設施聯網平臺,并作為申領政府財政補貼的條件。對外收費經營性停車設施,由運營單位分別向交警部門、市場與質量監管部門申請,辦理停車場經營許可與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等手續。在經營權年限內,機械式立體停車設施收費按深圳市現行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政策執行。此外,細則也考慮到了電動車的充電需要,鼓勵在滿足充電及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安裝一定比例的充電設施,充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需滿足消防部門的有關要求。(記者 傅江平)
轉自: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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