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金融工作局5日發布《關于廣州擴大金融對外開放 提高金融國際化水平的實施意見》,出臺一系列金融擴大開放專項政策。其中,將大幅放寬外資準入限制及外資股比。
實施意見包括放寬外資準入限制、降低港資澳資金融機構準入門檻、支持開展先行先試業務等10項主要任務。其中,按照國家金融開放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廣州進一步放寬金融外資準入限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取消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限制;允許外國銀行在廣州同時設立分行和子行;將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人身險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上限放寬至51%,三年后不再設限,爭取加快取消證券機構外資持股比例限制;大幅度擴大外資銀行業務范圍;支持商業銀行在廣州發起設立不設外資持股比例上限的金融資產投資公司和理財公司;擴大外資控股證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貨公司業務范圍,允許其從事經紀、咨詢等;放開廣州外資保險經紀公司經營范圍,落實全面取消外資保險公司設立前需開設2年代表處的要求,支持符合條件的外國投資者到廣州經營保險代理業務和保險公估業務。
廣州市金融工作局局長邱億通說,廣州將積極推進金融合作創新,爭取外資金融機構有新突破,形成金融資源聚集發展態勢,開拓新的海外金融合作伙伴關系,優化金融發展環境。((記者 劉宏宇))
轉自:新華社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