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廣東省政府日前發布實施《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措施》。作為省政府2019年“一號文件”,《措施》提出,將推進國家級高新區地市全覆蓋,并在3年內布局新建40個以上省級高新區。
《措施》提出,將設立高新區和高新技術企業發展資金,提升高新區產業集聚和公共服務能力,培育一批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成長性科技型中小企業;支持國家級高新區和發展水平高的省級高新區整合或托管區位相鄰、產業相近、分布零散的產業園區;向國家和省級高新區下放更多的省級和市級經濟管理權限。
同時,深化高新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高新區管理機構主要領導由所在地黨政領導成員兼任,所在地科技行政部門負責同志兼任高新區管理機構的領導班子成員,賦予高新區核定編制內選人用人自主權;理順高新區財政管理體制,賦予國家級高新區和具備條件的省級高新區一級財政管理權限;鼓勵各地級以上市按高新區上繳的財政貢獻和土地出讓收入,對高新區給予一定獎補。(馮新)
轉自:中國化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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