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香洲,一家模具公司因資金鏈斷裂,拖欠租金,面臨被強制執行查封機器的困境,法院采取“活封”措施,企業得以繼續經營,如今已搬入嶄新的機房;中山開發區,炬達公司被一家國企侵權,受舉證能力影響,公司原以為維權無望,法院依法判決,國企作出賠償……
圍繞服務保障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廣東高院平等保護民營企業權益,出臺規范財產保全“十條”,依法支持“活封”、保全財產置換等保全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已成為廣東吸引民間投資、讓民營企業家安心經營、努力創新發展的新名片。
欠債百萬企業重開工
2018年下半年,林彬的模具公司因資金鏈斷裂,拖欠了廠房業主3個季度的租金,共計200多萬元。
在執行過程中,珠海香洲法院發現:該公司現有工人45名,目前還在正常經營中,且還在多地洽談業務,近期會有相關收入到賬,由于貨款支付日期未到等原因,才導致無法支付拖欠的租金。更重要的是,工廠現在正在趕制一批大額訂單。
考慮到該公司仍在生產經營,也為了充分保障申請人權益,執行干警向雙方當事人送達了查封裁定,對廠房內的機器設備靈活采用“活封”措施,即僅對機器設備進行錄像和登記造冊,并未實際查封扣押,使該公司得以繼續生產經營。
今年10月31日,模具公司向廠房業主支付了拖欠的剩余租金及違約金,業主向香洲法院申請結案。“如果不是業主的理解與執行法官的協調,公司可能就倒閉了。現在我們已經搬進新廠房重新開工趕訂單。”林彬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據了解,“死封”一般指將某一財產貼上封條或直接扣押,使其不得被使用、轉移;“活封”則是指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允許被執行企業在正常的生產范圍內使用包括資金、存貨等財產,但不得做出轉讓等財產處分行為。
今年7月,廣東高院出臺規范財產保全“十條”,完善按訴訟范圍、標的、時限查封、扣押、凍結的司法程序。依法支持“活封”、保全財產置換等保全方式,在可實現保全目的前提下,對企業生產經營必需的基本賬戶等一般不予保全,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
“廣東法院加大產權保護,讓我們干事創業更安心,也更有信心了!”廣東法院這一舉措,得到了企業代表的點贊。
把“平等保護”寫進判決書
“沒有想到,這一次我們居然告贏了國企。”在親歷了一場與國有企業的土地侵權賠償糾紛后,中山炬達公司老板鄭先生對“讓恒產者有恒心”有了更深切的理解和感觸。
幾年前,廣東一國企在建設管道工程項目時,在未征得炬達公司的同意下,擅自將管道鋪設從地下穿過了該公司土地。圍繞侵權和侵權賠償問題,雙方于去年底將官司打到了中山中院。
“受舉證能力的影響,我們在維權上居于劣勢。”鄭先生表示,管道工程施工手續完備,地底下穿越如何認定侵權?即便認定了是侵權行為,因屬地下工程,侵權時間、侵權范圍、侵權索賠數計算心里也沒底。
今年3月,中山中院作出判決,判處該國企賠償炬達公司既有損失101萬元。更讓鄭先生感到意外的是,法院還對因施工對今后生產的損失也充分予以了考慮:要求該國企自2018年4月1日起至涉案管道遷出之日前,按每年8.2萬元的標準賠償其損失。
“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據此,物權法確立了平等保護原則……”翻開判決書可以看到這樣的描述。
“平等保護”原則不僅體現在判決書中,更體現在保護民營經濟發展的具體實踐中。
近年來,廣東高院先后出臺了優化營商環境“十條”和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十條”,圍繞企業家關心的“經營不規范”“不當適用司法強制措施”“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細化了20項具體措施,要求堅持以平等保護為核心、以全面保護為基礎、以依法保護為前提,確保各種所有制經濟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
廣東高院相關負責人表示,依法支持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是堅持和完善我國基本經濟制度的一件大事,也是人民法院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司法保障的重要政治任務。接下來,廣東法院將不斷細化措施,將民營企業司法保護各項工作做深做實。
南方日報記者 尚黎陽 通訊員 曾潔赟
更多產業經濟信息資訊,馬上到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http://www.lyredcross.com/
轉自:南方網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7254。
延伸閱讀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