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廣東省發展改革委獲悉,廣東省八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幫扶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解房屋租金壓力的實施方案》,切實幫扶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解房屋租金壓力。
其中,對承租國有房屋(包括國有企業和政府部門、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業單位房屋)用于經營、出現困難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除上半年3個月房屋租金。對上半年實際租賃超過3個月且仍然在租的,上半年實際減免金額不足3個月房屋租金的,在下半年進行補足或順延。
同時,對已享受省政府出臺的《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提出的“一免兩減半”房屋租金減免政策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在下半年租期中予以補足。
《實施方案》也鼓勵非國有房屋出租人在雙方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對服務業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減免或延期收取房屋租金。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的出租人,按減免租金月份數給予當年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
此外,《實施方案》提出,引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導國有銀行業金融機構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年內增加優惠利率小額貸款投放,專門用于支付房屋租金。(記者/吳哲)
轉自: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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