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云南省國家和省級高新區高質量發展,近日,云南省政府印發《關于促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意見》從七個方面提出了21條硬核舉措,其中明確賦予高新區更大的自主權限,省級經濟管理權限全部下放到國家高新區,州、市級經濟管理權限全部下放省級高新區。
為提升自主創新能力,《意見》提出,優先支持高新區建設省級以上創新平臺和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對高新區內新認定的國家重點實驗室給予100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國家新認定的技術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給予500萬元一次性補助;對省級重點實驗室建設期內每年給予100萬元補助。同時,支持高新區圍繞新興產業、特色主導產業,以“揭榜制”等方式組織開展關鍵技術攻關和成果轉化應用,面向國內外征集解決方案。
在吸引培育一流創新人才方面,《意見》顯示,支持高新區引進國內外高層次人才和團隊,對符合條件的,通過云南省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高層次人才培養支持計劃、引才引智項目計劃等給予重點支持,在就醫、住房、出入境通關便利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務。
如何激發企業創新發展活力?《意見》提出,要發展壯大高新技術企業和積極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區要加大科技招商引資力度,培育引進符合云南省產業發展需求的高新技術企業落地園區。對高新區內企業首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3年有效期滿重新獲認定的,給予省級財政經費補助。
此外,《意見》鼓勵發展水平較高但發展空間受限的高新區,整合或托管區位相鄰、產業互補的省級開發區、大學科技園等區域創新載體,打造集中連片、協同互補、聯合發展的創新共同體。支持高新區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在生物醫藥、資源開發、軟件服務等領域的技術合作,加快建立科技園區、創新孵化器和中小型企業合作網絡,強化人才、技術和資本等創新要素交流。(記者 李爭粉)
轉自: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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