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下午,上海市政府舉行新聞發布會,上海市政府副秘書長、市發展改革委主任華源介紹了《上海市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主要內容。
據介紹,自2017年以來,上海瞄準最高標準、最好水平,從1.0版到4.0版連續四年出臺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安排,連續四年召開全市優化營商環境大會,穩步實施了584項改革舉措,取得了重要進展和顯著成效。
華源表示,《實施方案》將作為明年上海優化營商環境的5.0版工作安排的主體內容,與“放管服”改革等協同推進,以創新試點為主線,不斷加大優化營商環境改革力度。
《實施方案》明確,上海要以營商環境創新試點為重要抓手,更大力度推動全市營商環境整體優化,更加注重提升市場主體感受度,更深層次推進探索創新,把上海打造成為貿易投資最便利、行政效率最高、政府服務最規范、法治體系最完善的一流營商環境標桿城市,提升上海城市軟實力和核心競爭力。工作目標為:一是每年形成一批可復制推廣的經驗做法,為全國營商環境建設作出上海貢獻。二是力爭用3-5年的時間,上海營商環境國際競爭力躍居世界前列,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市場活躍度和發展質量顯著提高,率先建成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
為此,《實施方案》從市場環境、政務環境、投資環境、涉外營商環境、創新環境、監管環境、企業全生命周期服務、創新引領高地、區域合作、法治環境等10方面提出了172項改革舉措,涵蓋《意見》明確的各項任務和全部改革舉措,新增了“著力打造創新引領的營商環境高地”和“著力打造協同高效的營商環境合作示范區”2方面任務和體現地方特色的71項改革舉措。
華源表示,《實施方案》具有四大特點:一是更大力度保障市場主體發展活力。比如,在投資環境方面,《實施方案》明確要深化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優化全流程全領域審批管理服務。比如,深化區域評估,推進“用地清單制”改革;全面深化多測合一和測算合一改革;全面推行聯合會審、聯合監督檢查和綜合竣工驗收等“一站式服務”;推進涉審中介服務事項改革。二是更深層次對標改革制度創新。三是更高水平推動營商環境數字化轉型。四是更加突出優化事中事后監管。
轉自: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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