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上海市公共數據開放重點工作安排》印發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2-08-18





      據上海市經濟信息化委消息,為加快落實《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總體方案》《十四五大數據產業發展規劃》《上海市數據條例》等國家和上海市有關部署,上海市經濟信息化委印發《2022年上海市公共數據開放重點工作安排》。


      安排提出,以全面暢通公共數據開放渠道,全面激活社會用數活力,全面賦能城市數字化轉型為目標,推動公共數據開放機制鞏固深化,制定公共數據開放細則,優化完善清單開放、分級分類、協議開放等工作機制。開放服務質量有效提升,構建以需求為導向的開放數據治理機制,公共數據及時更新率達90%以上,新增建設100個高質量數據集,建立樣本開放數據集1000個。開放渠道安全有序,建立需求征集與場景規劃互通渠道,平均公共數據開放申請受理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融合應用創新成效顯著,持續深化大數據普惠金融2.0,加快推進公共數據開放與開發利用示范項目建設和推廣,新增建設10個試點項目。


      全文如下


      2022年上海市公共數據開放重點工作安排


      為加快落實《要素市場化配置綜合改革試點總體方案》《十四五大數據產業發展規劃》《上海市數據條例》等國家和本市有關部署,推進公共數據更高質量、更深層次、更廣范圍開放,推動公共數據全面賦能城市數字化轉型,特制訂本安排。


      一、總體目標


      以全面暢通公共數據開放渠道,全面激活社會用數活力,全面賦能城市數字化轉型為目標,推動公共數據開放機制鞏固深化,制定公共數據開放細則,優化完善清單開放、分級分類、協議開放等工作機制。開放服務質量有效提升,構建以需求為導向的開放數據治理機制,公共數據及時更新率達90%以上,新增建設100個高質量數據集,建立樣本開放數據集1000個。開放渠道安全有序,建立需求征集與場景規劃互通渠道,平均公共數據開放申請受理時間不超過5個工作日。融合應用創新成效顯著,持續深化大數據普惠金融2.0,加快推進公共數據開放與開發利用示范項目建設和推廣,新增建設10個試點項目。


      二、重點任務


      (一)優化公共數據開放機制


      1、制定公共數據開放實施細則。貫徹落實《上海市數據條例》有關要求,加強經驗總結和制度創新,對《上海市公共數據開放暫行辦法》(滬府令21號)有關規定制定細化落實文件,進一步明確公共數據開放工作流程、有關要求和規則規范。(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政府辦公廳、市大數據中心)


      2、鞏固深化公共數據開放機制。根據國家、本市最新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修訂完善公共數據開放分級分類指南。建立健全開放清單和分級分類開放機制,修訂完善公共數據開放標準化協議。(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大數據中心)


      3、試點開展首席數據官機制。將公共數據開放作為首席數據官的重要職責,加強公共數據開放的需求調研、質量管理、場景規劃、開放服務等工作。(各試點部門、各試點區)


      (二)提升公共數據開放質量


      4、持續擴大開放范圍。重點圍繞金融、就醫、交通、文旅、貿易等領域提供新的開放數據集和數據產品,支持將尚未開放的公共數據進行脫敏脫密等技術處理后予以開放。對與民生緊密相關的,納入信息公開的有關信息,原則上均應編制開放清單予以開放。(各部門、各區)


      5、建設樣本數據集。從有條件類開放數據中抽取部分數據作為數據樣本,數據利用主體無須申請即可獲取。樣本數據集應當真實反映全量數據特征,符合開放數據質量管理要求,方便數據利用主體閱讀與測試。(各部門、各區、市大數據中心)


      6、持續開展數據質量提升。以需求為導向,深入開展數據整合治理,建立數據維護和服務機制,確保開放數據無空值錯值,時間空間范圍完整,能夠及時更新和更正,修訂完善數據字典。組織開展本單位公共數據開放清單的常態化梳理和評估,對相關數據予以動態更新。(各部門、各區、市大數據中心、市經濟信息化委)


      7、建立健全異議核實與處理機制。根據《上海市公共數據異議核實與處理管理辦法(試行)》,暢通開放數據的異議核實處理渠道,確保后臺數據與開放數據同步更正,做好數據更正后的反饋與通知。(市大數據中心、各部門、各區)


      (三)加快開放平臺功能迭代


      8、建立完善數據開放需求征集機制。優化平臺開放需求征集渠道,建立需求工單轉交機制,推動公共數據開放需求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有效響應。(市大數據中心、各部門、各區)


      9、推動平臺功能迭代。優化數據圖譜功能,建立常態化數據發布機制,提高數據檢索效率;優化數據沙箱功能,提升數據沙箱的使用便捷性和多用戶支持能力;針對部分重點試點場景,探索隱私計算的公共數據開放模式。(市大數據中心)


      (四)創新公共數據應用場景


      10、深化大數據普惠金融2.0工作。深化普惠金融2.0工作,探索建立環境、社會責任、治理(ESG)數據庫,創新應用場景并復制推廣;對保險、證券、資管、征信等領域機構加強數據開放力度,支持聯合征信等平臺開展公共數據開發利用,推動風控和金融模型重構,加強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大數據中心、上海銀保監局)


      11、推進數據開放賦能疫情防控。聚焦疫情常態化防控需求,在安全可控基礎上,面向工業園區、商業樓宇、集團企業等開放核酸檢測、抗原檢測、場所碼、數字哨兵等數據查詢核驗功能,開發批量人員核驗功能,助力各類企業高效、準確開展疫情常態化管控。面向地圖服務商開放核酸檢測點位置、工作時間、忙閑情況等數據,持續優化忙閑算法,加強工作時間等數據更新,持續提升核酸檢測服務水平。(市大數據中心、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衛健委、市疾控中心)


      12、推進MaaS數據高水平開放應用。加強交通數據資源整合開放,探索打通醫院周邊停車資源,與醫院停車預約形成聯動,有效緩解醫院停車難;加快申程出行與“為老服務一鍵通”場景融合,為老人提供在家預約訂車、呼叫出租車等服務。加快與就醫、商業、文旅等行業主體的橫向聯動,培育更多符合“出行即服務”要求的應用場景,重塑出行流程,提升市民出行體驗感。(市交通委)


      13、推進數據開放賦能口岸能級提升。依托上海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多種新技術,推進口岸數字化基礎設施和智慧口岸數字底座建設,優化上海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收費公示系統,通過價格比較、條件篩選實現價值發現。(市商務委(口岸辦)、市交通委、上海海關、上海海事局、上海邊檢總站)


      14、推進數據開放賦能文旅品質提升。深化文化大數據體系建設,推進文化資源數字化,梳理、篩選優質數字文化資源,對于符合條件的數字文化產品試點開放,進一步豐富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各文化文博場館、國有文藝院團等)


      15、推進數據開放賦能制造業數字化轉型。加大公共數據對制造業企業開放力度,優先開放一批企業登記注冊、交通物流、疫情防控等數據,推進工業數據、知識圖譜與智能算法的創新應用,通過工藝優化分析、關鍵設備智能診斷等核心算法能力的提升,幫助企業實現降本增效。(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委、市衛健委)


      三、工作要求和保障舉措


      16、加強組織保障。各單位貫徹落實專人專崗負責,建立健全各單位內部協調機制。(各部門、各區)


      17、開展項目示范。組織本市第三批公共數據開放與開發利用試點項目建設,加強公共數據開放供給,深化數據的場景化、知識化應用。鼓勵各區根據實際情況開展區級試點項目征集建設并提供相應支持。(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大數據中心、各部門、各區)


      18、加強評估考核。對本市公共數據開放工作情況年度開展評估,定期通報工作進度。11月底啟動2022年度公共數據開放績效評估和應用成效評估,評估結果納入市公共數據和一網通辦管理考核。(市經濟信息化委、市政府辦公廳、市大數據中心)


      19、加強培訓宣貫。優化數據開放培訓機制,舉辦座談會、沙龍、大賽等活動,建立健全供求對接機制,組織開展數據管理成熟度貫標。


      轉自: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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