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政府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地下水保護管理工作的通知》,進一步加強全省地下水保護管理工作,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服務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通知》要求,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作用,嚴格地下水取水總量與水位控制,推進地下水超采治理與污染防治,增強地下水應急儲備能力,提升地下水監控管理水平,實現地下水有效保護和可持續利用。主要任務包括加強地下水節約高效利用、加強地下水超采治理、加強地下水資源保護、加強地下水監督管理、加強地下水監測計量等。
《通知》明確,嚴格地下水取水總量控制。統籌配置水資源,優先利用地表水,鼓勵使用非常規水源,嚴格控制開采地下水。到2025年和2030年,全省地下水取水總量分別控制在4.47億立方米、3.62億立方米以內。嚴格執行省、市、縣(市、區)地下水取水總量控制指標,制定地下水年度取水計劃,合理布局地下水取水工程。
《通知》明確,組織劃定地下水超采區及禁限采區。依據劃定公布的地下水超采區及地下水開發利用臨界區,統籌考慮地下水利用、地質環境條件等因素,科學劃定地下水禁止開采區、限制開采區,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報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記者 王拓)
轉自: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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