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經信廳發布通知,印發出臺了《安徽省促進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發展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同步發布了《安徽省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認定標準》(以下簡稱《認定標準》)。《辦法》提出,“十四五”期間,將在安徽全省范圍內認定60個左右中小企業特色集群。
《辦法》要求,各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重點圍繞提升集群主導產業優勢、激發集群創新活力、推進集群數字化升級、加快集群綠色低碳轉型、深化集群開放合作、提升集群治理和服務能力等方面開展集群培育工作。其中,在提升集群主導產業優勢方面,精準定位集群主導產業,有針對性地固鏈強鏈補鏈延鏈,暢通集群協作網絡,增強專業化配套能力,強化質量品牌建設。在激發集群創新活力方面,構建多層次集群創新平臺,集成和開放創新基礎設施和服務資源,推動集群與大型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穩定的創新合作機制。在推進集群數字化升級方面,加強集群新型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健全工業互聯網安全和數據安全保障體系,搭建資源共享和管理平臺,提升集群數字化管理水平。
《認定標準》明確了安徽省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認定須滿足具有較強核心競爭力、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成效顯著、產業鏈供應鏈協作高效、具有較強協同創新能力、數字化轉型效果明顯、具有較高綠色化發展水平、積極參與產業開放合作和具有較強治理和服務能力等八方面指標。具體指標有:集群主導產業為所在縣域的支柱或特色產業,近三年產值均在30億元以上,中小企業產值占集群總產值70%以上,主導產業占集群總產值比例高于70%,產值年均增速高于8%;擁有不少于1家主導產業的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或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或者不少于10家“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和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近三年中小企業研發經費年均增長高于8%,有效發明專利年均增長率不低于12%,每萬人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不低于12個。(吳麗琳)
轉自:中國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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