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記者從陜西省財政廳獲悉:為打造一流的政府采購營商環境,近期該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有關事項的通知》,從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降低政府采購交易成本等5個方面,明確15項具體措施。
通知緊盯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目標,明確在省級單位全面推行集中采購機構競爭機制;明確采購人可跨地區、跨級次自主擇優選擇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項目,各級集中采購機構可承接代理省級采購單位的采購業務;鼓勵各市(區)結合本地區實際開展集中采購機構競爭工作,逐步建立專業高效、服務優質、競爭有序的競爭機制。
通知明確,試行“承諾+信用管理”的準入管理制度,對于供應商依照規定提交各類聲明函、承諾函并且沒有失信記錄的,不得要求其再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進一步提升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便利度。要求采購人強化內部控制,進一步壓縮采購合同簽訂周期,提高政府采購效率。采購人要按照合同約定及時進行履約驗收,不得以任何不合理理由延遲驗收和付款,不得將采購文件和合同中未規定的義務作為驗收和付款的條件。
通知明確,加快推進政府采購電子化交易工作,完善電子化交易規則,擴大省級單位電子化交易試點范圍,有條件的地市也要積極開展電子化交易試點,逐步在全省推廣。擴大政府采購電子賣場交易規模,豐富電子賣場品目,優化供應商入駐模式,實行“廠商授權”和“供應商直接入駐”,降低準入門檻,為更多企業進入政府采購市場提供有利條件。完善政府采購電子化投訴平臺,全面實現全省政府采購投訴“一網通辦”,建立與“互聯網+政府采購”相適應的投訴處理快速通道;依托政府采購監管平臺,推進政府采購進口產品審核和變更采購方式審批事項線上辦理。落實政府采購信息發布主體責任,按照統一格式和規定時限發布采購公告、公示信息和政府采購監管信息等。
把降低政府采購交易成本,作為持續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通知要求,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和實行電子化交易的部門集中采購項目一律免費提供采購文件;鼓勵采購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機構取消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確需收取的降低收取比例并以非現金形式繳納。推廣應用政府采購保函替代涉企保證金,推進電子化交易項目以電子保函繳納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所有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不再收取供應商投標保證金。
充分發揮政策功能,清理不合理門檻。通知一方面延續執行提高政府采購面向中小企業預留份額和提高對小微企業的價格評審優惠幅度政策;另一方面發揮政府采購信用融資平臺和人民銀行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的作用,多措并舉,暢通銀企對接,使更多銀行參與政府采購信用融資,擴大政府采購信用融資規模。
著力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政府采購市場。通知明確,建設政府采購框架協議采購平臺,推行多頻次、小額度采購項目框架協議采購,有效解決以資格入圍方式選定供應商,影響公平競爭的問題。持續清理政府采購領域違規設置“三庫”、違規收取涉企保證金、設置或變相設置門檻等妨礙公平競爭的規定和做法。開展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監督評價,對妨礙公平競爭問題嚴肅查處;規范政府采購投訴處理流程,依法及時處理政府采購投訴;推進非強制糾紛化解,有效化解矛盾糾紛,維護政府采購供應商合法權益等。(記者 蘇怡)
轉自:陜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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