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經營成本高問題,對離校2年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首次在自治區內創辦個體工商戶,吸納2人以上(含本數及經營者)就業且自注冊登記之日起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以上的,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扶持補貼
■聚焦經營場所受限問題,可根據方便群眾、布局合理、監管有序的原則制定具體劃定標準、管理辦法,劃定攤販經營場所。可制定相應規范,準許商場、門店適度超出門、窗外墻擺賣、經營。鼓勵有條件的A級景區、星級鄉村旅游區、旅游度假區劃出小攤小店免費經營區域
■圍繞解決貸款難問題,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最高可申請2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
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個體工商戶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結合個體工商戶發展的總體形勢、問題困難和利益訴求,充分考慮了個體工商戶普遍關心的經營成本高、經營場所受限、貸款難等問題,提出了切實有效的17條舉措,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提振經營主體信心。
針對經營成本高問題,《措施》提出,全區各級登記機關可依托“政銀合作”網點開展登記服務、全面推行個體工商戶“微信辦照”,探索開展個體工商戶跨轄區遷移試點改革等,進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強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農民工等群體創業培訓、創業指導,按規定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農民工、返鄉入鄉創業人員落實一次性創業扶持補貼。對離校2年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首次在自治區內創辦個體工商戶,吸納2人以上(含本數及經營者)就業且自注冊登記之日起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以上的,給予5000元一次性創業扶持補貼。
聚焦經營場所受限問題,《措施》提出,各市、縣政府在國土空間規劃和管理中,應統籌考慮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需要,合理利用場地資源,為個體工商戶提供租金低廉的經營場所。可根據方便群眾、布局合理、監管有序的原則制定具體劃定標準、管理辦法,劃定攤販經營場所。可制定相應規范,準許商場、門店適度超出門、窗外墻擺賣、經營。鼓勵有條件的A級景區、星級鄉村旅游區、旅游度假區劃出小攤小店免費經營區域。健全相關經營場所及區域配套服務設施。政府投資開發的創業載體要安排30%左右的場地,免費向高校畢業生創業者提供。
圍繞解決貸款難問題,《措施》提出,支持金融機構給予個體工商戶“桂惠貸”優惠貸款,探索設立“經營貸—個體工商戶貸”產品,對個體工商戶“桂惠貸”貼息比例較相關普惠產品標準提高0.5個百分點。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最高可申請20萬元創業擔保貸款。(記者 許丹婷)
轉自:廣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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