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蘇南京4區放開限購 部分區域推出購新房補助政策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3-09-11





    7日夜間,南京市委市政府新媒體平臺“南京發布”發布《促進房地產市場發展南京最新舉措》(以下簡稱《舉措》)及其問答,其中明確,南京部分區域購買商品房不再需要購房證明;部分區域對在2023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購置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補助。


      該《舉措》在落實國家信貸政策最新要求、部分區不再需要購房證明、出臺集體土地房票安置辦法、對購置新房實施補助、實施“賣舊換新”補助、推出“換新購”服務等方面提出了具體細節。


      《舉措》明確,落實國家調整優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和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政策,更好滿足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舉措》明確,自9月8日起,玄武區、秦淮區、建鄴區、鼓樓區等四區范圍內購買商品房不再需要購房證明。同時,部分區域對在2023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購置新建商品住房的給予補助,具體補助標準和條件以各區細則為準。


      購置新建商品住房享受補助政策,適用于南京市江北新區、江寧區、浦口區、六合區、溧水區、高淳區、棲霞區(龍潭街道、棲霞街道)、雨花臺區(古雄街道、板橋街道、雨花經濟開發區及西善橋街道秦淮新河以南地區)。補助標準是不低于合同總價的1%,具體補助標準和條件以各區細則為準。


      在“賣舊換新”方面,在享受購置新房補助的基礎上,對出售自有住房并購買9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再給予不低于合同總價0.5%的補助,具體補助標準和條件以各區細則為準。


      此外,南京房地產業協會、房地產經紀行業協會聯合開發企業、重點經紀機構推出“換新購”服務,搭建“換新購”超市,超市房源不高于案場銷售最低價,通過“優先賣、放心買”保底交易服務,縮短二手房出售和新房購買周期,加快滿足居民住房改善需求。


      轉自: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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