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8部門聯合印發《湖南省節約用水激勵政策若干措施》,制定9項激勵措施,激發全社會節約用水內生動力。
9項激勵措施分別為:節水載體建設、推進非常規水開發利用、推行水權交易和水務經理制度、完善水價調節機制、加大節水資金扶持力度、創新節水產業金融支持范圍、拓展節水領域社會融資渠道、落實節水企業稅費優惠政策和節水表彰獎勵政策等。
湖南省鼓勵支持城市、小區、公共機構、企業、灌區等開展節水載體建設。放開再生水政府定價,促進再生水規模化利用。不斷完善水資源市場化交易流轉機制,積極培育水市場。深化水價改革,促進水資源節約利用。拓寬投融資模式,激發節約用水市場活力,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投入節約用水領域。
省財政將對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等給予資金補助。相關部門將對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節水項目所得,依法享受企業所得稅“三免三減半”政策,對在水資源節約利用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給予獎勵或通報表揚。(記者 奉永成 通訊員 劉元沛)
轉自:湖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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