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購全流程信息及時公開,電子采購文件免費提供,合同簽訂、資金支付期限進一步明確……近日,北京市財政局出臺政府采購改革新舉措,方便各類經營主體參與政府采購活動,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透明度和采購效率,推進北京政府采購營商環境再上臺階。
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相較此前,在政府采購全流程信息及時公開的基礎上,改革新舉措進一步規范和明確合同變更備案和公開的要求。
一方面,依法確需變更政府采購合同內容的,采購人應與供應商簽訂補充合同,并自合同變更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政府采購模塊”進行合同變更備案及公告。另一方面,采購人需簽訂追加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補充合同的,應在追加政府采購預算、編制采購計劃后,才可進行立項及合同變更備案、公告。
為提高效率,政府采購還將加速實現電子化。按照改革要求,自2024年4月15日起,本市所有政府采購項目(除涉密項目外)均免費向供應商提供電子采購文件。這一小小的改變,將為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提供更多便利。
不僅如此,改革措施還提出,鼓勵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不斷完善電子化評標場所建設;采購人、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應積極推進政府采購項目全流程電子化實施,逐步提升全流程電子化覆蓋比率。另外,電子賣場和電子交易平臺還要優化供應商注冊機制,支持供應商動態提交注冊申請、入駐供應商名錄查詢。
簽訂合同、支付資金備受各方關注。在這些重要環節,改革舉措對采購人提出更明確、具體的要求。比如,采購人應嚴格按照要求,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簽訂采購合同,并鼓勵采購人在線簽訂電子合同,完善電子簽章管理、合同審核等配套內控機制,進一步縮短合同簽訂期限。再如,采購人還要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資金,應在收到發票后10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支付到供應商賬戶。新措施還特別鼓勵采購人進一步縮短資金支付周期,自收到發票后1日內完成資金支付。
有效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作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按照要求,政府采購將為中小企業預留四成以上份額。同時,政府采購合同融資也有助于中小企業緩解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在這方面,改革措施也明確了采購人涉及政府采購合同融資的確認期限。具體如,采購人應積極配合供應商獲得政府采購合同融資貸款,無特殊原因,應在收到供應商因融資需要發起的變更收款賬戶申請后10個工作日內確認通過。(記者 孫杰)
轉自: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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