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當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開記者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社會立法處處長李學軍就新修訂的《實施辦法》進行了解讀。
他說,此次修訂工作堅持問題導向,圍繞明確各方職責、優化公平就業環境、促進就業困難人員就業、保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等方面,對法規作出修改完善,為促進新疆高質量充分就業提供了法治保障。
李學軍介紹,新修訂的《實施辦法》共8章59條,其中修改41條、新增14條、刪除7條、未修改4條。新修訂的《實施辦法》主要內容和特點是強化了政府及部門責任,構建“大就業”工作格局,優化公平就業環境,保障弱勢群體就業權益,促進就業困難人員等群體就業,加強就業服務,積極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推動解決結構性就業矛盾。
“《實施辦法》的此次修改,緊貼實際需求、加強頂層設計、聚焦現實堵點、難點,橫向上與其他法律法規保持一致性,縱向上注重政策的連續性。”李學軍說,相信《實施辦法》的實施,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引導、推動新疆促進就業工作,對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促進經濟發展與擴大就業相協調、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記者 王小軍)
轉自: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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