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及杭州海關、寧波海關聯合印發《浙江省重點商標保護名錄管理辦法(試行)》,自8月10日起施行。
該《辦法》明確,浙江省重點商標是指在浙江享有較高知名度、具有較大市場影響力和易被假冒、侵權的注冊商標。可以納入保護名錄的注冊商標包括:經生效裁決認定的已注冊馳名商標;享有較高知名度、具有較大影響力的注冊商標;5年內在浙江省內被假冒、侵權兩次以上,或存在他人商標惡意注冊損害其合法利益的情形,需要加強保護的注冊商標;老字號企業所核準注冊的注冊商標;其他需要加強保護的注冊商標。
《辦法》規定,對浙江省重點商標采取名錄式管理,動態進出,在增強企業所感所得所獲的同時,打通納入與移出通道,確保重點商標保護名錄質量,有效發揮重點商標保護名錄在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根據該《辦法》,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負責建立和管理保護名錄,指導各市、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開展重點商標申報、初審、保護和服務工作。浙江省各市、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負責本轄區內重點商標的申報、初審、保護和服務工作。浙江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門和杭州海關、寧波海關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重點商標保護工作。(王國浩)
轉自:中國知識產權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