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印發文件全面促進2024年可再生能源開發建設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4-09-24





      為持續推進新型能源體系建設,加快推動可再生能源高質量發展,根據《光伏電站開發建設管理辦法》《上海市可再生能源項目競爭配置管理辦法》,近日,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印發《關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可再生能源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積極推進海上可再生能源開發。按照國家有關要求,持續推動海上風電建設。落實《上海市"風光同場"海上光伏開發建設方案》,啟動實施首批"風光同場"海上光伏競爭配置。獲得項目開發權的企業應嚴格按照國家和上海市有關工作要求,抓緊與有關部門對接,加快推進項目前期工作,力爭項目早核準、早開工。


      《通知》明確,加快陸上風電、光伏電站項目建設。本年度各區擬實施的陸上風電規模24.841萬千瓦、光伏電站規模48.896千瓦,經上海市電力公司評估可全額保障性消納,全部納入2024年度陸上風電、光伏電站開發建設方案。各區要加強對開發企業的督促和指導,加快推進納入建設方案項目建設,電網企業應及時辦理電網接入手續;力爭陸上風電2025年6月前核準,光伏電站2025年6月前開工,在建項目盡快并網發電。鼓勵符合條件的陸上風電項目根據《風電場改造升級和退役管理辦法》開展改造升級工作。


      《通知》還提出,全面推廣"光伏+"工程。五個新城所在區發展改革委和臨港新片區管委會結合新城城市更新、工業區轉型和構建筑物建設,全面推進新城"光伏+"開發。鼓勵有意愿的居民利用存量居住建筑屋頂建設戶用光伏,推進實施多產權存量居住建筑光伏試點。


      《通知》要求擬建、在建光伏發電項目的光伏產品供應商應滿足《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持續提升光伏組件轉換效率、衰減率、功率保質期等核心指標。擬建、在建風電項目機組產品應滿足風電設備制造行業標準,鼓勵使用單機容量、功率曲線保證值等技術指標優良的風電機組,不斷提升涉網技術指標。發電企業按有關規定為可再生能源項目配置儲能,提升并網性能。(滬文)


      轉自:中國電子報

      【版權及免責聲明】凡本網所屬版權作品,轉載時須獲得授權并注明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違者本網將保留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的權力。凡轉載文章及企業宣傳資訊,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觀點和立場。版權事宜請聯系:010-65363056。

    延伸閱讀

    ?

    版權所有: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京ICP備11041399號-2京公網安備11010502035964

    www.色五月.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