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社會保險(醫療保險)服務中心獲悉,10月1日起,海南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共濟范圍擴大到祖輩、孫輩和兄弟姐妹。
據了解,海南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以前的資金共濟限于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從10月1日起,該賬戶資金共濟的近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具體而言,海南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支付范圍為:可用于支付參保人員近親屬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已參保近親屬個人負擔的在定點醫藥機構看病就醫與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等醫藥費用、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長期護理保險費,以及政府支持的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補充醫療保險費,例如惠瓊保、樂城特藥險等。(記者 易宗平)
轉自:海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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