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等8部門聯合發布了《山東省焦化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提升方案》,推動焦化行業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提升,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焦化企業超低排放改造是指對所有生產環節實施升級改造,包括有組織超低排放、無組織全流程收集治理、物料運輸清潔化、監測監控及環境管理規范化。
山東省明確,到2025年底前,力爭全省60%的焦化產能完成改造;到2028年底前,重點區域焦化企業基本完成改造,其他區域力爭80%焦化產能完成改造。全省新建(含搬遷)和改擴建焦化產能投產時應達到超低排放水平。
《方案》明確了實施超低排放改造的范圍,從有組織排放、無組織排放、清潔運輸、監測監控四個方面對企業提出了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要求。一是有組織排放方面。焦化行業在基準含氧量8%的條件下,焦爐煙囪廢氣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總烴、氨排放濃度小時均值分別不高于10mg/m3、30mg/m3、100mg/m3、100mg/m3、8mg/m3。二是無組織排放方面。加強全流程無組織排放控制,采取密閉、封閉等治理措施,產塵點及車間不得有可見煙粉塵外逸。三是清潔運輸方面。焦化行業采用鐵路、水路、管道或帶式輸送機等清潔方式運輸比例達到80%以上;達不到的部分采用新能源汽車替代。
根據《方案》,山東省將嚴格執行相關文件要求,落實好稅收、金融、差別化電價、差異化管控等相關政策措施,加強技術幫扶和政策解讀,協助解決推進中的困難問題,保障改造任務順利完成。
轉自:中化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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