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積極有效利用外資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進一步提高甘肅省利用外資規模和質量,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促創新,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日前,甘肅省印發《關于積極有效利用外資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強調,積極引導外資投向節能環保、循環農業、中醫中藥、文化旅游、通道物流、先進制造業等十大生態產業。進一步落實企業境外所得抵免、境外投資者以境內利潤直接投資以及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稅收政策。
《通知》要求,全面落實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各地各部門不得專門針對外商投資準入進行限制。
《通知》提出,深入推進服務業、農業、采礦業、制造業開放。按照國家擴大開放部署,取消或放寬交通運輸、商貿物流、專業服務等領域外資準入限制;取消或放寬種業等農業領域,煤炭、非金屬礦等采礦業領域,汽車、船舶、飛機等制造業領域外資準入限制。
發揮開發區利用外資重要平臺作用,提升開發區綜合服務能力,發揮利用外資示范帶動作用。在安排土地利用計劃時,對國家級開發區年度用地指標單列,對其主導產業引進外資、促進轉型升級等用地予以傾斜支持。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參與區中園、一區多園等建設運營。支持開發區在國際資本、人才、機構、服務等領域開展便利進出方面的先行先試。大開發區引資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國家級開發區設立融資擔保機構,探索將國家級開發區各種國有資產、資源、資本以及開發區資信較好企業等優良資產整合配置,建立融資擔保體系,提供融資擔保、再擔保等服務,拓寬融資渠道,提高融資能力。(黃智杰)
轉自:國際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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