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標有保障、審批有通道、拿地即開工……近日湖北省自然資源廳印發通知,要求確保我省疫后重振“十大工程”項目用地需求,加快土地審批。
通知要求各地將“十大工程”建設項目納入國土空間規劃統籌布局,核對國土空間規劃用地條件,盡量避讓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和各類自然保護區。對于國家和省交通、水利、能源、軍事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實行“點供”政策。明年5月29日前,除涉及壓占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外,報經省政府同意后,允許省級重點項目先行使用土地。同時,加快組卷報批,嚴格審查,跟蹤審批進程,加快土地供應。
通知明確對國家重大項目用地計劃由自然資源部保障;對省級重點項目,計劃指標全部由省兜底保障;其他批次項目由市州統籌使用新增計劃和存量指標保障用地。
目前,湖北省自然資源廳已將4572個“十大工程”項目納入服務用地“店小二”專項行動,建立了用地服務項目庫,每月對用地進展情況進行摸排更新,確保疫后重振補短板強功能項目用地需求。(記者 祝華、通訊員 胡志喜、劉成)
轉自:湖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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