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交通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黑龍江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補貼實施細則》,2024年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車,每輛車補貼8萬元;更換動力電池,每輛車補貼4.2萬元。
《實施細則》中所稱的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車,是指注冊地為黑龍江省的公交企業報廢老舊城市公交車,并購買新能源城市公交車;更換動力電池,是指對老舊新能源城市公交車輛動力電池進行全套更換。所稱的城市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補貼,是指國家對城市公交企業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更換動力電池給予定額補貼。申請更新城市新能源公交車和更換動力電池的車輛,注冊登記日期應為2016年12月31日前。
《實施細則》要求,補貼資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依法依規、公開透明、注重實效、強化監督”的原則,實行“系統申報、逐級審核、社會公示、績效評價”的管理模式,確保補貼資金使用規范、高效、安全。申請人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車,應提供《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補貼資金申請書》、《企業新能源城市公交車車輛更新明細表》等9個方面的材料。申請人更換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動力電池,應提供《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補貼資金申請書》、《企業新能源城市公交車輛動力電池更換明細表》等7個方面材料。(記者 吳利紅)
轉自:金臺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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