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生產經營遇到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確保中小微企業有序復工復產并能夠正常開展付款、結匯、融資等業務。綏芬河市金融服務中心、中國人民銀行綏芬河市支行聯合印發通知,要求各金融、保險機構要用好《中國(黑龍江)自由貿易試驗區綏芬河片區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政策意見》傾斜政策,全力保障企業合理融資需求。
確保中小微企業信貸余額不下降
引導各銀行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信貸供給,做好受困企業的服務,確保2020年中小企業信貸余額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額。持續落實小微企業“兩增兩控”要求,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停產或市場萎縮的中小微企業,各銀行機構在疫情期間不得抽貸、斷貸、壓貸。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到期還貸困難的,可予以展期或續貸,并鼓勵通過無還本續貸緩解中小微企業還款壓力。
確保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降低
疫情防控期間,鼓勵各銀行機構通過壓降成本費率,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力度,特別是疫情物資生產和資金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確保融資成本低于2019年同期融資成本。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當提高業務辦理效率,實行“容缺”受理,取消反擔保要求,降低擔保和再擔保費率,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小微企業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并幫助企業與金融機構對接,爭取貸款盡快到位。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確無還貸能力的小微企業,為其提供融資擔保服務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及時履行代償義務,視疫情影響情況適當延長追償時限,符合核銷條件的,按規定核銷代償損失。
確保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效能不下降
各銀行等金融機構積極爭取上級機構,向綏芬河市中小微企業開放全部線上金融產品和服務,并根據全市中小微企業實際情況協調上級機構降低服務門檻,確保線上金融產品和服務能夠成功投放。針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企業的融資需求,各銀行機構積極開展線下服務,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建立啟動快速審批通道,簡化業務流程,切實提高業務辦理效率。
確保金融監督服務評價不下降
綏芬河市金融服務中心、人民銀行綏芬河支行、綏芬河市銀保監組聯合建立應急協調服務工作機制,系統協調相關政府部門和銀行機構,對中小微企業特別是與疫情物資生產和民生保障相關的中小微企業,有針對性地開展金融支持和救助。對銀行機構疫情期間的金融服務進行監督評價,評價成果作為市政府、地方監管部門對銀行機構評價的重要依據,并將排名情況上報到對應上級機構。(邵丹 記者 付巍)
轉自:東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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