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慶市印發《大慶市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實施意見》(簡稱《意見》),標志著大慶市建筑行業將從蓋房子逐步邁入“拼”房子時代。“形象地說,就是把建筑像‘搭積木’一樣拼裝起來,樓板、樓梯、陽臺等大部分房屋構配件可在工廠提前量產,運到施工現場后,再由工人操作機器拼裝……”10月20日,省裝配式建筑宣講團大慶站宣講開班,省內裝配式建筑領域的知名專家對裝配式建筑進行了詳細介紹。“這種裝配式建筑建造速度快,大幅減少了工人的勞動強度和時間,還節能節地節水節材。”
作為牽頭單位的大慶市住建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按照《意見》,大慶市將提高建筑項目裝配預制率(樓體建設中裝配式建筑占比),并逐步提高裝配式建設項目占新建建設項目比例。“2021年末全市建設項目裝配預制率達到10%;2023年末全市建設項目裝配預制率達到15%,裝配式建設項目占新建建設項目比例達到10%;2025年末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30%。”
為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大慶市將積極培育龍頭企業,利用3年時間實現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在全市范圍內的應用;推廣應用先進技術,鼓勵有條件的建材企業延伸產業鏈;選擇有代表性的社會投資項目和政府投資項目開展示范工程建設,鼓勵學校、醫院等公共建筑率先采用鋼結構裝配式部品部件,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中等居住建筑在非結構性部位推廣使用預制混凝土墻板、疊合樓板、樓梯等部品部件等,此外還在推行工程總承包模式、提升設計施工能力、推廣使用綠色建材產品等方面“下功夫”。
《意見》中,大慶市明確了政府及各行政機關單位一系列的涉及立項、土地,行業,金融,稅收,交通運輸等5個方面政策支持措施,具體為——
優先支持裝配式建筑產業和示范項目用地,明確用地比例,注明裝配要求,將裝配式建筑的相關要求納入供地方案,并落實到土地使用合同中。對以出讓方式供應的建設項目用地,要明確項目的裝配形式裝配率,對符合裝配率要求的建設項目,給予不超過裝配式建筑單體規劃建筑面積之和3%的面積獎勵。
鼓勵施工企業繳納的工程質量保證金按扣除預制構件總價作為基數減半計取。采用裝配式施工方式建造的新建商品房項目,符合條件的在合同網簽、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等方面優先辦理。對裝配式建筑業績突出的建筑企業,在資質晉升、評獎評優等方面予以支持和政策扶持。
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裝配式建筑產業的信貸支持力度。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已認定為裝配式建筑項目的商品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可上浮20%。
裝配式建筑企業示范項目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支持企業技術改造條件的,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企業開發裝配式建筑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所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按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所在管轄區域或職能范圍內,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運輸超高、超寬、超大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的運輸車輛在物流運輸、交通暢通方面予以支持,對有需求的企業或個人應辦理《超限不可解體道路運輸通行證》,公安交警部門對持有該證的車輛提供出行便利。
轉自:東北網-大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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