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底前完成537處隱患治理!河南發文提升城市防洪排澇能力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2-03-22





      日前,河南召開全省防汛工作會議,對我省今年防汛避險救災工作及早進行全面動員部署。如何減少城市洪澇隱患?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河南省城市防洪排澇能力提升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深刻汲取鄭州“7·20”特大暴雨災害教訓,以提升城市系統抵御洪澇災害能力為重點,聚焦重大風險防控薄弱環節,完善災害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提升全省城市防洪排澇能力。


      明確四個階段性目標


      提升城市防洪排澇和應急保障能力


      《方案》明確,2022年汛前,完成排水管網清淤疏浚、現有排澇河渠疏浚和卡口治理以及擋水閘、城市地下空間提升改造,推進老舊泵站和排水設備更新改造,完成363處嚴重影響居民生活的易澇點整治工作,解決老舊排水防澇設施、排水主干管破損和功能失效問題。


      2022年年底前,完成142處市政基礎設施隱患治理、395處排水防澇隱患治理。


      2023年汛前,按照各地內澇防治標準,開展排澇河渠整治和擋水閘、泵站提升建設和易澇點、易澇區整治等工作,實現老城區雨停后及時排干積水、低洼地區排水防澇能力大幅提升,嚴重影響生產生活的易澇積水點全面消除。


      到“十四五”末,基本形成“源頭減排、管網排放、蓄排并舉、超標應急”的城市排水防澇工程體系,在超出城市內澇防治標準的降雨條件下,城市生命線工程等重要市政基礎設施功能不喪失,基本保障城市安全運行。


      開展洪澇風險隱患排查評估


      整治嚴重影響群眾生活的易澇點363處


      開展災害隱患全面排查、準確評估,在應對災害時才能最大限度減少損失。為了及時采取措施補齊短板,應對洪澇災害可能帶來的隱患,2022年汛前,將完成城市重點市政基礎設施、城市排水防澇設施薄弱環節等隱患的排查和風險評估,繪制城市重要易澇區內澇風險圖,劃定洪澇風險控制線和災害風險區,完成重大隱患治理。實施城市排澇行泄通道暢通工程,今年重點實施河渠整治項目100個。


      同時,《方案》提出,在2022年汛前,基本完成城市雨水口、檢查井等微排水設施專項整治;完成嚴重影響居民出行、危及居民安全的易澇點整治;建立易澇點常態化整治制度,對新出現的易澇點,要在第二年汛前完成治理。2022年,基本消除城市排水管網空白區,全省新建、改造雨水管網1000公里以上,整治嚴重影響群眾生活的易澇點363處。


      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


      隧道長度大于500米的增設豎向逃生通道


      應對洪澇災害,城市區域重點應該關注水、電、物、氣的保障問題。對此《方案》提出,加強城市供水廠、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場、通信設施、變配電站等重要基礎設施安全保障,提高防洪排澇標準。實現城市隧道水位信號與交通信號聯動管控并與相應指揮中心聯網。隧道長度大于500米的應增設豎向逃生通道。


      根據當地內澇風險控制線,通過抬高出入口高程,設置出入口遮雨棚、排水溝、防淹門,配備防汛擋板或沙袋等方式,對住宅小區、公共建筑地下空間、地下公共停車場出入口進行改造。明確城市建 (構)筑物地下空間的屬地政府責任、權屬單位主體責任和行業部門監管責任,建立地下空間排水防澇綜合協調機制,完善地下空間管理體系,健全責任追究制度。2022年5月底前,完成既有建(構)筑物地下空間排水防澇提升改造。


      開展海綿型建筑和小區、道路、廣場、公園、綠地等海綿體建設。城市新區、新建項目全部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老城區結合舊城更新、積水點整治、老舊小區改造和現有綠地功能品質提升開展相關工作。2022年實施雨水調蓄項目18個,2025年城市可滲透地面面積比例不低于40%。


      開展房屋建筑安全排查


      每年開展不少于2次應急演練


      《方案》提出,持續開展城鎮既有房屋建筑安全隱患排查,堅持邊排查邊整改。對存在安全風險隱患的房屋建筑,屬地街道、行業主管部門要積極履行安全監管職責,及時督促房屋使用安全責任人采取應急防控措施,組織開展加固整改等工作。對鑒定為危房又暫不具備整改條件的,堅決停止使用。 2022年汛前,完成所有房屋建筑、市政在建項目防汛能力排查。


      對于城市防洪,如何做到及時警戒,避免人員傷亡和損失?《方案》明確,將完善應急管理體系,加強隊伍建設和物資儲備,組建城市排水防澇搶險隊伍,每年開展不少于2次應急演練。與此同時,強化緊急避險舉措,劃定城市內澇緊急避險場所,建設供水、環衛、排水、道路等基礎設施和標識系統,明確市民避險區域位置、保障措施和轉移路線。建立緊急狀態信息發布平臺,確保關鍵信息第一時間傳遞。


      在加強信息化建設方面,《方案》提出,2023年5月底前,基本建成具備城市內澇管控功能的城市綜合管理信息平臺, “十四五”末建成具備城市內澇管控和區域洪澇 “聯排聯調”功能的城市安全風險綜合監測預警平臺。(記者 孟媛)


      轉自:河南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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