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優先支持鄉村振興!河南發文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2-05-17





      近日,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優先支持鄉村振興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提出,“十四五”時期,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分年度穩步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比例;到2025年,全省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比例達到50%以上。


      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比例


      據悉,省市縣三級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比例在2022年、2023年、2024年分別不低于32%、40%、48%;到2025年,全省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比例達到50%以上,若實際計提數小于土地出讓收入8%,則按不低于土地出讓收入8%計提。


      另外,要求各市縣結合實際確定分年度目標和實施步驟,合理把握改革節奏,確保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比例不低于全省目標。嚴禁以已有明確用途的土地出讓收入作為償債資金來源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


      賦予縣級政府合理使用資金自主權


      資金如何統籌調劑?《方案》提出,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的資金主要由市縣政府安排使用,重點向縣級傾斜,賦予縣級政府合理使用資金自主權。


      將省級統籌的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的10%、集中的土地出讓收入、分成的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向糧食主產和財力薄弱縣(市、區)傾斜,重點支持糧食主產、財力薄弱、鄉村振興任務重的縣(市、區)。


      資金用在哪里?《方案》明確,整合使用土地出讓收入中用于農業農村的資金,重點用于高標準農田建設、農田水利建設、現代種業提升、農村供水保障、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農村土地綜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保護、村莊公共設施建設和管護、農村教育、農村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設支出,以及與農業農村直接相關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以工代賑工程建設等。


      建立全省統一的土地出讓收支信息平臺


      為加強對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資金的核算,《方案》明確,進一步完善土地出讓收入和支出核算辦法,建立全省統一的土地出讓收支信息平臺,實現收支實時監控,加強對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支出的監督管理。


      另外,《方案》指出,嚴禁以招商引資、舊城改造、國有企業改制等名義減免土地出讓收入,嚴禁實行“零地價”“負地價”或者以土地換項目、先征后返、補貼等形式變相減免土地出讓收入,嚴格核定土地出讓成本性支出,不得將與土地前期開發無關的基礎設施和公益性項目建設成本納入成本核算范圍。(記者 張家祺)


      轉自:河南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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