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河南省政府辦公廳獲悉,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了《關于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優先支持鄉村振興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十四五”時期,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分年度穩步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比例;到2025年,全省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比例達50%以上。
《方案》提出,逐年提高土地出讓收入用于農業農村比例。“十四五”時期,2022年、2023年、2024年省市縣三級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比例分別不低于32%、40%、48%;到2025年,全省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比例達50%以上,若實際計提數小于土地出讓收入8%,則按不低于土地出讓收入8%計提。各市縣要結合實際確定分年度目標和實施步驟,合理把握改革節奏,確保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比例不低于全省目標。嚴禁以已有明確用途的土地出讓收入作為償債資金來源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
轉自:河南經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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