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記者從省防汛抗旱指揮部獲悉,省防指近日印發了《河南省抗旱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對全省范圍內干旱災害的防范與應急處置作出明確規定,旨在全面加強抗旱應急管理,做到有計劃、有準備地防御旱災,最大限度減少旱災損失、減輕災害風險。
“這次發布的《預案》是立足機構改革后防汛抗旱指揮體系和職能調整,結合我省實際,在2020年預案基礎上修訂完成的。”省防辦相關負責人介紹,《預案》包括總則、指揮體系及職責、應急準備、監測和預警、應急響應、信息發布、應急保障、善后工作、預案管理9項內容,進一步明確了省防汛抗旱指揮部及其辦公室、成員單位的構成與職責,細化了監測預警的責任部門和信息發布流程,對預警行動的各項措施和責任部門進行了規范。
此次修訂按照干旱嚴重程度和范圍,將應急響應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為四級、三級、二級、一級。省防指根據干旱災害預測預警信息,統籌考慮災害影響程度、范圍和防御能力等,綜合會商研判后啟動響應。
根據《預案》,在應急響應啟動后,應急、水利、氣象、住建、農業農村等部門和相關專家應進行會商,掌握當前旱情、災情和各地抗旱動態等,分析研判旱情發展,提出應對措施,安排部署抗旱救災工作。
在應急響應變更和終止方面,《預案》明確,省防指需根據干旱災害的發展趨勢和對全省影響情況的變化,經過會商研判后調整應急響應等級或終止應急響應。當干旱災害解除或極度缺水得到有效控制時,旱災影響地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視旱情變化,由批準機構適時終止抗旱應急響應。
為確保指揮高效,各項應急保障措施及時到位,《預案》提出旱情災情、預警及應急響應等信息由縣級以上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及氣象、水利、農業農村等部門根據職責發布。同時,《預案》在資金、物資、水源、應急隊伍、醫療衛生、治安、供電、交通運輸、社會動員、信息宣傳、市場保供等11個方面對有關部門、單位的工作職責進行了明確,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黃岱昕)
轉自:河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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