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政府印發了《河南省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著力構建符合科技創新規律、技術轉移規律和產業發展規律的河南技術轉移體系。4月17日,相關部門負責人對該方案進行了解讀。
抓住機遇補齊技術轉移體系"短板"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技術轉移工作。2017年9月,國務院印發的《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方案》,勾勒出國家技術轉移體系整體藍圖。
"在國家促進技術轉移轉化有關政策的指引下,技術轉移體系已成為省域科技創新體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技術交易在推動區域創新發展中發揮的促進作用越來越重要。"河南省科技廳副廳長夏培臣介紹說,一方面,河南省已成為國內先進省份技術轉移的重要承接地,僅去年河南省吸納技術成交額高達372億元,同比增長84%。另一方面,河南省技術轉移工作還存在短板,最突出的表現是技術合同成交金額偏小,與經濟大省的地位很不相符。
"在此背景下,河南省亟須通過政策發力,早日補齊技術轉移體系'短板',從而牢牢抓住國內技術轉移發展機遇,推動開放式創新。"夏培臣表示,這是加強科技與經濟緊密結合的關鍵環節,對于推進全省結構性改革尤其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支撐經濟轉型升級和產業結構調整,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造經濟發展新引擎具有重要意義。
瞄準痛點發力解決實際問題
"在政策制定過程中,我們針對當前我省高校企業、科研院所實際工作中面臨的一些'痛點'問題,實施了政策創新。"據河南省科學院副研究員陳峽忠介紹,與《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方案》相比,河南省的《方案》主要有以下四個創新點:
一是對購買省外先進技術成果并在豫轉化、產業化的在豫企業,按技術合同成交額給予最高10%的后補助,每家企業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二是對在豫實施技術轉移轉化的省內高校、科研院所,省財政按其上年度技術合同成交額給予最高10%的后補助,每家單位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三是對促成技術在省內轉移轉化的省級以上技術轉移示范機構,省財政按其技術合同成交額給予最高2%的后補助,每家機構每年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四是要建立政策落實責任制,強化對市縣技術合同成交額的考核。
陳峽忠解釋,這些舉措旨在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轉移體系,促進境內外高水平科技成果向河南集聚轉化,為打造中西部科技創新高地、建設創新型河南、讓中原更加出彩提供強有力科技支撐。
多策并舉貫徹"兩步走"建設目標
對標國家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方案,《方案》也提出了2020年和2025年的"兩步走"全面建成河南技術轉移體系的建設目標。
"建設河南技術轉移體系的主要任務,在于著眼優化全省技術轉移體系基礎架構和拓寬技術轉移通道。"夏培臣認為,優化全省技術轉移體系基礎架構要從以下六個方面發力:
一是培育壯大創新主體,創造一大批前瞻性、原創性、標志性的科技創新成果,為技術轉移提供創新源頭供給。二是通過實施對技術輸出方、吸納方獎補等,激發創新主體技術轉移活力。三是大力培育國家、省、市各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按績效對省級技術轉移示范機構進行獎補,不斷壯大技術轉移機構。四是建設專業化技術轉移人才隊伍。五是建設統一開放的技術市場,加快國家技術轉移鄭州中心建設。六是促進技術合同登記。
拓寬技術轉移通道要從依托創新創業促進技術轉移、推動科技成果跨區域轉移擴散和拓展國際技術轉移空間等幾方面發力。(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轉自:中國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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