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國資委等8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幫扶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緩解房屋租金壓力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對承租國有房屋的各類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免除上半年3個月房屋租金。
有關部門提供的資料顯示,房租在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營成本中占比達30%左右。“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是就業的主力軍之一。”省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說,緩解房屋租金壓力的政策,是河南落實“六穩”“六保”政策的具體舉措,以幫助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渡過難關。
此次已經是今年我省第二次免除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租,前期省管企業已經減免房租近2億元。《實施方案》指出,這次免除房屋租金的實施主體為國有房屋權屬單位,包括出租房產的在豫各級國有企業和政府部門、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業單位。主業為餐飲、住宿、旅游、教育培訓、影院劇場等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且自收自支的國有房屋權屬單位,可與承租人協商確定具體減免標準。
國有房屋權屬單位已經收取了的房租如何退還?《實施方案》明確,已經預收房租的,由房屋權屬單位予以退還或抵頂后期房租;房租已上繳國庫的,由國有房屋權屬單位按國庫和非稅收入管理相關規定辦理退庫后,退還承租單位。(記者欒姍)
轉自:河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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