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記者從河南省政府新聞辦新聞發布會上獲悉,《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在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表決時高票通過,將于9月1日起正式實施。《條例》對自主創新示范區的管理權限進行了突破性的探索,賦予自創區一級財政管理權限。
此次《條例》頒布實施,對促進和保障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激發區域創新創業活力,帶動全省創新驅動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河南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王新民對《條例》內容做了詳細解讀。
《條例》為自創區未來發展留下了空間
“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的規劃、建設、服務、管理,適用本條例。”《條例》第二條提到,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是指經國務院批準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的鄭州、洛陽、新鄉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批準由鄭州、洛陽、新鄉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負責管理的區域,按照本條例執行。
該規定在明確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是由鄭州、洛陽、新鄉三市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組成,并適用本條例的同時,也為自創區的未來發展留下了空間,即將來鄭洛新三市國家高新區管理的區域經批準擴大范圍,仍然可以按照本條例執行。
此外,《條例》在附則一章還規定:“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據自主創新示范區發展需要,在全省范圍內遴選輻射區、輻射點。輻射區、輻射點參照本條例執行。”
賦予自創區一級財政管理權限
《條例》結合鄭州、洛陽、新鄉三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實際履行建設自創區職責的這一實際情況,對自創區的管理體制進行了科學合理的設定。
第一,《條例》在第四條規定,省人民政府成立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領導協調機構,負責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領導協調機構辦公室設在省科技廳,承擔日常的組織、協調和推進等工作。成員單位由省直有關部門和鄭州、洛陽、新鄉三市人民政府組成,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促進自創區建設。
第二,在第五條明確,鄭州、洛陽、新鄉三市的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是自主創新示范區的管理機關,行使所在地省轄市人民政府依法賦予的規劃、教育、科技、財政、土地等經濟和社會管理權限。
第三,在第六條、第七條對自主創新示范區的管理權限進行了突破性的探索。省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根據自創區發展需要,向自創區下放項目審批等權限,做到應放盡放;并賦予自創區一級財政管理權限。
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者長期使用權
《條例》專設“創新激勵”一章,規定了一系列促進創新創業的政策措施,系統完善了有利于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有利于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的內容。
《條例》要求省政府有關部門和自創區所在地省轄市政府統籌專項資金,對企業的研究開發活動給予引導和支持;“激發創新主體活力,構建和完善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用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
優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程序,對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按照規定給予獎勵、補助,并依據國家規定享受稅收優惠。賦予國家、省人民政府認定的重大新型研發機構在項目建設、用地供應、職稱評審、人才引進、投融資等方面享受與國有科研機構同等的待遇。
鼓勵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開展以事前產權激勵為核心的職務科技成果權屬改革,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者長期使用權。
提高技術市場的流動性。為了解決知識產權市場中信息不對稱和交易成本高的問題,將缺乏流動性的知識產權轉換為可以在金融市場上自由買賣的證券化商品。《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支持知識產權交易運營平臺建設,推行知識產權與專利產品許可交易新模式,形成知識產權基礎流動性市場,實現知識產權快速轉移轉化。”
為高層次人才提供便利化一站式服務
人才在自創區建設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既奠定自創區發展的基礎和實力,又決定自創區發展的潛力和高度。《條例》支持自創區開展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先行先試,實現人才“引得進、留得住”。
《條例》規定:“對急需緊缺的高層次人才,可以采取協議工資、項目工資或者年薪制等方式引進。”同時,在社會保障、戶籍辦理、住房、子女入學、配偶隨遷等諸多方面,提供便利化一站式服務,全方位解決人才的后顧之憂。
其次是建立健全人才流動機制,支持國有企事業單位、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的專業技術人才離崗創業,在自創區內創辦科技型企業或者到企業從事科技成果轉化,離崗期間保留人事關系和職稱。
《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完善科技創新人才梯度培養機制,建立健全對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制度,加大對青年創新創業人才選拔資助力度。”為自創區培養更多的高層次人才和高水平團隊。
賦予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更大的自主權
王新民介紹,自創區作為科技創新和改革政策先行先試的區域,應當樹立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價值導向和評價標準,消除風險性比較高的項目承擔單位和科研人員的顧慮。
為此,《條例》第六十四條規定:“對改革創新、先行先試未取得預期效果但符合程序規定、勤勉盡責、未謀取私利的,可以免除責任。自主創新示范區在科技創新項目實施、財政科技資金管理、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等方面,建立區別于其他領域的評價監管機制,賦予科研單位和科研人員更大的自主權;對探索性強、前沿引領性高的科研項目,項目承擔人和項目管理單位勤勉盡責、未謀私利但未能形成預期科技成果的,不作負面評價。”這些情況不給“差評”,讓科創管理者和廣大科研人員能干事、敢干事、干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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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國務院批準鄭州、洛陽、新鄉3個國家高新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經過四年建設,自創區創新實力明顯提升,各項指標領跑全省。截至2019年底,三市研發投入達到335.8億元,占全省的50%;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10.78件,為全省平均水平2.78倍;技術合同成交額達到192.8億元,占全省的82.4%;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規上工業增加值比重達到55.2%,高于全省12.1個百分點。在最新的國家高新區考評中,鄭州高新區進入20強,洛陽高新區提升至34位,新鄉高新區兩年提升16個位次。
轉自:東方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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