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政府關于穩住經濟基本盤決策部署,近日,內蒙古自治區科技廳發布科技助力穩住經濟大盤八條政策措施,發揮科技創新助力穩經濟保就業的作用,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做強做大產業鏈,推動經濟持續平穩健康發展。
“科技助力穩住經濟大盤八條政策措施”包含四個層面:
一是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符合條件的制造業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可在稅前100%加計扣除。
二是加快實施各項補助政策,拿出“真金白銀”培育壯大科技創新主體。實施企業研發投入財政后補助政策,享受企業年度研發費用后補助的企業可同時享受規上工業企業新增研發費用后補助,單個企業年度支持資金最多不超過500萬元,兩項合計補助額度少于1萬元的不予補助。實施高新技術企業獎補政策,對首次獲批國家高新技術企業的區內企業和整體遷入自治區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30萬元研發經費。實施技術轉讓后補助政策,工商注冊和納稅所在地均在自治區的企事業單位承接技術轉化,在自治區科技成果網上交易平臺實際技術交易額在100萬元以下的按10%給予補助,100萬元至500萬元的按超額累進5%給予補助,500萬元以上的按超額累進3%給予補助,最高補助限額為200萬元;通過自治區科技成果網上交易平臺轉讓技術成果,簽訂技術轉讓合同,實際技術交易額在500萬元以下的按10%給予賣方后補助,500萬元以上的按超額累進5%給予補助,最高補助限額為100萬元,同一項目多次轉讓不重復補助。實施企業建設科技成果轉化基地后補助政策,對績效評價優秀的自治區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基地、專業化技術研發與中試公共服務平臺分別給予150萬元和100萬元經費支持。
三是加快科研項目經費撥付進度。除特殊情況外,原則上應在資金下達文件印發后30日內將指標下達至本級項目承擔單位。對盟市、旗縣科研經費撥付進度實行月調度工作機制。
四是依托國家高新區和科技計劃項目開發科研助理崗位,推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提升企業創新能力,為經濟體系建設和高質量發展提供科技創新支撐。
轉自: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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