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文化和旅游廳近日公布《2024年招徠內蒙古自治區區域外游客獎勵辦法》(以下簡稱《獎勵辦法》),將拿出1000萬元支持旅行社招徠區外游客,其中旅游包機、旅游專列獎勵不少于300萬元。《獎勵辦法》將于5月1日實施。
《獎勵辦法》具體分兩個階段進行獎勵:5月1日至10月15日為既定標準,10月16日至12月31日按照既定標準上浮30%實施。其中明確提出,旅行社招徠區外游客過夜累計500人(含)以上,停留時間不少于2晚3天(住宿3星級以上飯店、綠色飯店、等級民宿),按照50元/人標準給予獎勵;境外游客(含港澳臺)過夜年接待量達200人(含)以上,停留時間不少于3晚4天,按照150元/人標準給予獎勵。
《獎勵辦法》提出,通過旅游包機(切位)方式招徠國內游客入內蒙古的基礎獎勵為一次性每班次達到30人(含)以上獎勵5000元,每增加30人獎金增加5000元;國際游客入內蒙古且一次性每班次達到100人(含)以上獎勵5萬元。通過旅游專列方式一次性組織國內游客入內蒙古達到400人(含)以上的,每列給予一次性獎勵3萬元;一次性組織國際游客入內蒙古300人(含)以上的,每列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
《獎勵辦法》明確,參與申報獎勵的旅行社須是在內蒙古注冊、合法經營、恪守誠信、從事招徠和接待游客的企業,不包括其分社及服務網點。(董亮)
轉自:中國旅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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