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邁向高質量發展階段,國有企業發展中存在的創新活力不足、體制機制僵化等問題亟待破除。今年以來,內蒙古自治區繼續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推動國有企業轉型升級,以深化國企改革為動力,持續釋放國有企業發展活力,經濟效益創近年來最好水平,混合所有制改革初見成效,年內企業辦社會職能剝離將基本完成。
國企經濟效益穩健提升
內蒙古自治區國資委副主任及永乾介紹,今年上半年,內蒙古國資委出資監管企業強化市場研判,加大營銷力度,供給能力和盈利能力有效增強,企業運行呈現出良好發展態勢。
數據顯示,今年1月至7月,內蒙古自治區國資委出資監管企業完成營業收入920億元,同比增長12.1%;實現利潤13.3億元,增盈14億元,各主要指標均好于近年同期,創近年來最好水平,14戶出資監管企業10戶實現盈利。
其中,包鋼集團作為內蒙古重點骨干企業,在經歷2017年瘦身健體實現扭虧為盈后,今年企業運行呈現企穩向好的發展態勢。今年上半年,包鋼集團完成營業收入約382億元,同比增長24%;預計實現利潤6.81億元,增盈6.37億元;銷售收入利潤率預計為1.78%,同比上升1.64個百分點。
“上半年包鋼的利潤,已超過去年全年的利潤,鋼鐵、稀土等都是盈利,虧損板塊也在大幅減虧,實現了扭虧為盈到擴大戰果的轉變,產品競爭力和盈利水平有效提升。”包鋼(集團)公司黨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彭德亮說。
經營效益的穩定增長,增強了企業的風險防范能力。及永乾表示,在金融市場對鋼鐵、裝備制造行業等持續壓貸的情況下,今年1月至7月,內蒙古出資監管企業平均資產負債率為72%,同比下降了0.2個百分點。下一步,內蒙古將繼續加大降杠桿減負債的力度,建立企業重大投資項目預報告制度和專家評審制度,并聘請第三方開展投資后評價。
多措并舉穩妥推進混改
包鋼集團是國家第三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企業。彭德亮介紹說,今年以來,包鋼重點在下屬二三級子公司重組整合、新上項目、礦產資源開發、鋼材剪切配送和產品深加工、物流貿易、環保節能等領域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
“截至目前,包鋼集團所屬混合所有制企業已達到180戶,占全部所屬企業戶數的80%以上,混合所有制資產已占到企業總資產的66%。”彭德亮說。
內蒙古鹽業公司額吉淖爾鹽場,屬內蒙古三大鹽場之一,但受地域、銷售渠道和資金等限制,當前鹽場發展遇到了一定的困難。
“經過研究,下一步就是要用好混合所有制這個手段,引進戰略投資者來注入資本,豐富鹽場的銷售網絡,開發新市場。同時,最好是引入若干個同業的戰略合作者,開拓創新鹽產品類型,在發揮資源優勢的基礎上,補齊自身短板。”及永乾說。
除重點推進包鋼集團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工作外,內蒙古還通過上市、增資擴股、員工持股等多種途徑深化區屬企業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目前已初顯成效。
不過,及永乾指出,內蒙古區屬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還處于起步探索中,仍存在很多問題。比如,有的國有企業對混改工作重要性認識不足,改革工作進展緩慢;還有個別混改企業只停留在資本混合的層面上,只進行了“混”,沒有做到“改”,在企業經營機制轉換、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提高企業運營效率等方面做得還不夠。
他表示,下一步內蒙古將從轉換國有企業經營機制,增強國有企業的內生動力和活力著眼,扎實穩妥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
進入剝離國企辦社會職能關鍵年
2018年是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工作的關鍵一年。及永乾表示,內蒙古將在今年底基本完成區屬國有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完成企業辦教育醫療機構的移交改制或集中管理工作等。
內蒙古的老牌國有企業多,辦社會職能繁雜,負擔較沉重。記者采訪了解到,包鋼企業辦社會機構涉及在冊職工5880人,年均補貼超3億元。
包鋼集團管理部副部長陳文琢表示,目前生產經營形勢嚴峻,急需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減輕企業負擔、激發內在活力,實現包鋼的轉型發展。特別是“三供一業”的分離移交工作,對包鋼西創這個負債率高、生產經營極度困難的企業來說,無疑是雪中送炭。
陳文琢介紹說,包鋼創新提出“三供一業”整體移交方案,為“三供一業”分離移交探索了新的方式。比如,將包鋼房地產開發公司承擔的供暖、供電、供水、物業、開發等業務整體打包,資產、人員成建制移交包頭市政府管理,成立了包頭市級國有控股公司。將按照市場化模式運作,在所管轄小區維修改造后,逐步提升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水平。
在呼和浩特市金橋開發區的中油呼煉小區內,坐落著幾個月前剛投入使用的呼和浩特市烏蘭牧騎劇場,其前身則是中國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的內部俱樂部禮堂。
“通過剝離企業辦市政設施、社區管理職能,我們把俱樂部禮堂移交給市文化局,改造成一個面積5000多平方米的群眾性多功能文化場館,不僅減輕了公司負擔,盤活了閑置資產,也充分發揮了文化設施的社會效益。”中國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副總經理邢建康說。
及永乾介紹說,目前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工作已初顯成效,截至今年7月底,全區“三供一業”已經完成分離移交或簽訂框架協議的達到92%。同時,對國有企業辦教育、醫療、市政、消防、社區管理等公共服務機構,采取移交、撤并、改制、集中管理或專業化管理等方式加快剝離工作。
不過,記者了解到,當前仍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特別是相關文件中均未明確移交后企業辦社會機構的性質、人員身份及經費來源等事項,政策不明朗對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具體操作帶來困難,阻礙著移交工作的深入推進。
邢建康告訴記者,目前公司在企業辦教育醫療機構的移交改制中,遇到的最大問題就是難以解決醫護、幼教職工的編制問題,導致移交工作遲遲難以落實。
另一方面,將企業辦社會機構剝離后,切實減輕了企業負擔,但可能會把負擔轉移給當地政府,加重政府負擔,要實現企業辦社會機構的持續健康發展,需要政府積極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才能化被動為主動。(記者 安路蒙)
轉自: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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