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內蒙古礦山總體達到綠色礦山建設基本條件標準,自然保護區內的礦山企業全部退出。”5月13日,在內蒙古自治區生態文明建設專題新聞發布會上,內蒙古地質環境監測院副院長趙振光如是介紹。
據介紹,近年來,內蒙古始終把綠色礦山建設作為推進礦業高質量發展的頭等大事來抓。2017年印發了全國首個以省級政府名義實施的綠色礦山建設方案,明確到2025年,全部礦山達到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實現“綠則存,不綠則退”。
“截至2019年底,內蒙古已有191家列入自治區綠色礦山名錄,有52家被自然資源部列入全國綠色礦山名錄。”趙振光說。
與此同時,內蒙古認真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做好保護區內礦業權退出工作。截至目前,內蒙古自然保護區內600個勘查開采企業共退出597個,退出率99.5%;礦業權退出地區的生態環境正在有效恢復;已對全區12個盟市開展了保護區內礦業權退出工作聯合驗收。(張林虎)
轉自:中國礦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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