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出臺職稱評審操作規程 11個環節確保專技人才“含金量”


    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時間:2025-11-25





      職稱,既是專業技術人才學術技術水平與專業能力的核心標識,更是其職業發展中聘用、考核、晉升的關鍵依據。這份關乎職業前景的“通行證”如何評定?近日,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四川省職稱評審工作操作規程(2025年版)》(以下簡稱《規程》),以“5個階段11個環節”的全流程規范,明確職稱評審的“四川標準”,進一步提升職稱管理服務的規范性與透明度。


      評審鏈條共11個環節,全程網辦更便捷


      四川職稱評審實行一年一申報,原則上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流程,不得跨年度開展。若因特殊情況無法如期評審,組建單位需書面報請相應人社部門或職稱綜合管理部門說明原因。


      整個評審流程分為5個階段11個關鍵環節,環環相扣確保公平公正。11個環節包括:制定評審計劃、發布評審通知、申報職稱、用人單位審核推薦、行業主管部門審核、人社部門復審、評委會辦公室審查、組織評審會議、評審結果公示、評審結果確認、發文辦證等。


      為提升服務效率,四川職稱評審全流程網上辦理。針對申報人關心的信息修改問題,《規程》給出明確解答:個人申報信息提交后,若用人單位尚未審核且仍在個人初次提交截止時間內,發現信息漏填、誤填可“自主撤回”,修改完善后重新上報。需要注意的是,申報人同一年度僅能申報一次職稱評審,不可重復提交。


      此外,《規程》對時間節點調整作出嚴格限制:除不可抗力外,評審各環節時間不得隨意更改;確需調整的,需書面報請人社部門審核同意。若遇重大節假日,相關時間節點還將相應延長,充分保障申報人合法權益。


      嚴堵漏洞保公正 用人單位與申報人責任明確


      職稱評審的公正性,離不開用人單位與申報人的共同守護。《規程》強調,用人單位不得“依人畫像”設置限制性推薦條款,對不符合政策條件的申報人不得遷就照顧,更不能放縱、包庇弄虛作假行為。用人單位若未履行審核職責,將被追究責任。


      對申報人而言,嚴禁通過偽造材料、論文代寫、隱瞞處分經歷等不正當手段獲取申報資格。一旦查實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不僅會被取消評審結果、通報批評,還將被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從次年起3年內不得申報任何職稱評審。


      評審工作人員與評審專家同樣受到嚴格紀律約束。評審工作人員不得對外泄露評審專家信息及評審內容,不得私自接受評審材料,不得利用職務之便違規為他人或有關中介等社會機構職稱評審提供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不得發表引導性意見,干擾評審專家評審。評審專家則要簽訂相關承諾書,嚴格遵守回避制度,公正履行評審職責,對評審意見負責。(記者 劉春華)


      轉自:川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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