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發改委下發《關于完善我省瓦斯發電上網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自5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瓦斯發電項目將實行兩種上網電價結算方式,由企業自主選擇。
據悉,本次執行兩種上網電價結算方式的瓦斯發電項目,適用于2020年8月7日《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關于開展燃氣和瓦斯發電項目核準工作的通知》文件印發前核準的瓦斯發電項目(含乏風氧化發電項目)。該文件印發后核準的瓦斯發電項目,則不再給予電價補貼,上網電價按我省燃煤發電基準價執行(隨基準價調整相應調整)。
兩種上網電價結算方式分別為以收定支結算方式和低電價結算方式。以收定支結算方式,上網電價按0.509元/千瓦時執行。選擇此方式的發電企業,上網電費由電網企業按燃煤發電基準價0.3320元/千瓦時預結算,其余電價補貼部分按年度進行清算。當補貼資金不足時,不足部分單獨統計、暫不兌付,待實際回收補貼資金超出應結算補貼額時,予以逐年追補。
低電價結算方式,上網電價按0.4048元/千瓦時執行。選擇此方式的發電企業,上網電費由電網企業定期、全額結算。(郭燕杰)
轉自:山西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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