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小企業發展促進局近日發布消息稱:為鼓勵中小微企業進行規范化股份制改造,將選擇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支持。獎勵標準是:民營中小微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國有及國有控股中小微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0萬元。
申請的企業須是在我省境內注冊登記并生產經營,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中小微企,而且企業生產經營或業務開展情況良好,具有較高的盈利能力(要求2018~2020年連續三年盈利,累計盈利100萬元以上),財務管理制度健全,并存續期滿三個完整會計年度(2017年1月1日前成立的)。重點向高新技術企業、省級以上“專精特新”企業、十四個新興產業企業、農產品精深加工十大產業集群企業、資本市場縣域工程試點縣和原國定省定貧困縣同等條件的企業傾斜。
除此之外,還看重企業誠信經營、依法納稅,2017年到2021年(資金下達前)沒有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受到相關部門的處理、處罰。
最后,企業須按《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上市掛牌后備企業資源庫設立和管理辦法的通知》(晉政辦發〔2018〕47號)的要求,已經過審核進入山西省上市掛牌后備企業資源庫。(賈蔚然)
轉自:山西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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