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工信廳公布的《重點新材料產品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機制管理辦法》明確提出,新材料生產企業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險”,由省級財政按比例給予保險費補助。單戶企業年度最高補償額度不超過500萬元。
重點新材料產品,指山西省新材料生產企業生產的符合產業政策導向,具備知識產權、具有技術優勢、對國民經濟發展和山西省新材料行業技術進步有重要作用的新材料產品。新材料生產企業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險”,“綜合險”承保質量風險和責任風險。承保的質量風險,主要保障因產品質量缺陷導致用戶要求修理、更換或退貨的風險;承保的責任風險,主要保障因產品質量缺陷造成用戶財產損失或發生人身傷亡風險。
山西省工信廳、省財政廳、山西銀保監局每年組織重點新材料產品首批次保險補償申報。省工信廳對申報項目進行匯總、初審和組織專家評審。省財政廳及時分配和撥付保險補償資金。保險公司建立專業團隊和理賠快速通道,每年向山西銀保監局報告承保理賠情況。
為將新材料產業打造成為轉型升級的支柱產業,山西制定《山西省新材料產業集群打造2022年行動計劃》。力爭到2022年底,新材料產業工業總產值達到或突破2000億元。
轉自: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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