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晉城市人大法制委、市政府新聞辦聯合舉行新聞發布會宣布:經山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的《晉城市濕地公園保護條例》將于2024年1月1日起實施。
我省濕地資源匱乏,全國排名倒數第二,而晉城市共有濕地4949.53公頃,僅占全市國土面積的0.52%,濕地面積居全省倒數第二。濕地公園分為國家濕地公園、地方濕地公園,目前,晉城市已設立山西澤州丹河國家濕地公園、高平市丹河省級濕地公園,均位于丹河流域。
2022年,《晉城市濕地公園保護條例》列入立法計劃。同年8月,晉城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對該條例草案進行初審。今年6月27日,該《條例》經晉城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會議二次審議并表決通過。7月29日,山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審議并批準了《晉城市濕地公園保護條例》,并將于2024年1月1日起實施。
按照國家建立濕地分級體系的框架要求,濕地劃分為重要濕地和一般濕地,重要濕地又分為國家重要濕地和省級重要濕地。目前,晉城市還沒有省級以上重要濕地。為了正確處理濕地與濕地公園的關系,加強重要濕地保護,《條例》規定了濕地公園內列入國家重要濕地、省級重要濕地名錄的區域,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實施保護。
該《條例》作為地方性法規,對晉城市加強濕地公園保護,規范濕地公園管理,促進濕地資源可持續利用具有重要意義。(記者 李吉毅)
轉自: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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