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濕地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由山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于2023年4月1日通過,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條例》的出臺,標志著山西省濕地保護工作正式步入依法保護和科學管理的軌道。省林草局自然保護地服務中心主任王占勤近日向記者介紹了省林草局在《條例》實施以來的一系列重要舉措。這些舉措旨在推動濕地保護工作進入依法保護和科學管理的新階段。
積極推廣和宣傳
《條例》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后,省林草局迅速行動,通過多種媒體平臺如門戶網站、抖音、報紙等進行廣泛宣傳。此外,還聯合“黃河plus”客戶端進行了“濕”意山西系列宣傳,營造了全社會關注濕地保護的良好氛圍。
構建統籌協調機制
省林草局著眼于濕地的開放性和多元管理特點,建立了濕地保護協作和信息通報機制。與相關部門合作,力爭在年底前構建分工明確、協調聯動的工作格局,實現多方合力共同保護濕地。
完善制度和法規
為了確保濕地保護有法可依,省林草局積極完善配套法規制度,啟動了《山西省濕地保護發展規劃》和《省級自然公園管理辦法》的制定工作,推動濕地保護依法依規進行。
推動分級管理
省林草局積極推動重要濕地的認定發布,申報了包括大同桑干河國際重要濕地在內的多個濕地,其中洪洞汾河濕地成功入選國家重要濕地名錄,標志著我省分級管理體系的建立健全邁出了堅實步伐。
健全濕地保護體系
目前,我省擁有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2處、濕地公園63處,初步形成了濕地保護體系。今年,省林草局啟動了繁峙縣滹沱河省級濕地公園的設立工作,計劃年底前報省政府批復。
王占勤強調,下一步,省林草局將繼續貫徹落實相關指導意見和《條例》,提升濕地公園等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管理質量,加大宣傳力度,實施濕地總量管控,加強保護修復,完善監督管理和科研監測,確保濕地面積、生態功能和生物多樣性得到有效維護。
通過這些舉措,我省在濕地保護方面取得了顯著進展,為建立和諧的自然生態環境作出了重要貢獻,同時也為全國的濕地保護工作提供了可借鑒的經驗。(張榮)
轉自:山西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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