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出臺的《山西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近日,山西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廳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在山西省市場監管局組織召開《條例》學習宣貫會。
會議介紹了《條例》修訂及消費環境建設等有關情況,并從《條例》的立法歷程、法律位階立法規則、亮點以及爭議問題4個方面結合案例進行解讀。據了解,新《條例》共7章47條,在原《條例》的基礎上刪除了21條,增加了29條,對原《條例》中其他未刪除的條款進行了大幅修改和合并。新《條例》對消費維權領域出現的新業態、新方式存在的新情況、新問題作了規范,強化了經營者的責任、細化了消費者的權利、規定了政府部門和行業組織的職責,對網絡直播帶貨、預付款消費、消費投訴、信息公示、職業索賠等作出規定。
會議要求,要充分認識新《條例》修訂出臺的重要意義,增強貫徹落實的主動性,以經營者全面落實、消費者人盡皆知為目標,加大條例宣傳力度,營造學條例、用條例、宣傳條例的良好社會氛圍。要緊緊圍繞消費安全放心、質量放心、價格放心、服務放心、維權放心,共同推進放心消費創建活動,營造全省安全放心誠信經營的消費環境。要形成消費維權共治合力,切實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聯席會議職責,加強工作聯動,推動協同監管,充分調動各方力量,構建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政府監管的多元共治格局,共同把消費維權事業不斷推向前進。(記者 秦海峰)
轉自:中國質量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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