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山西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省農業農村廳、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聯合出臺了《山西省糧食烘干場所安全監管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提出要堅持源頭治理和綜合治理兩手抓,實現糧食烘干場所的全主體監管,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指導意見》明確,個體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的糧食烘干場所,由農業農村部門監管;糧食倉儲企業、面粉加工等糧食加工企業的糧食烘干場所由糧食和儲備部門監管;以上未覆蓋到的糧食烘干場所安全監管,由屬地政府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的原則指定監管單位。
《指導意見》要求強化宣傳教育,提高操作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能水平,充分運用廣播電視、網絡媒介、宣傳資料、警示教育等方式,擴大糧食烘干場所安全風險宣傳教育的覆蓋面和影響力,筑牢安全生產思想防線。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協調聯動機制,形成監管合力,加大檢查力度,提升監管效能,共同筑牢糧食加工安全防線。(王佳麗)
轉自:山西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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