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記者從省衛生健康委了解到:截至目前,山西省已有373家醫療機構實現“檢驗結果互認”。醫療機構間“檢驗結果互認”是指患者在一家醫院做的檢驗,到另一家醫院看病時,醫生也認這個檢驗結果,不用再重復檢查,提高了醫療資源利用率,減輕了人民群眾就醫負擔。
據了解,經各醫療機構申報、省臨床檢驗中心評估認定,山西省目前實現檢驗結果互認的醫療機構共有373家,其中包括大醫院63家、中等醫院301家、檢驗實驗室9家。詳細名單可登錄山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查詢。患者在上述醫療機構做檢查時,凡是結果帶有“晉HR”標識的均為互認項目,在名單醫院就診時,無需重復檢驗。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相關要求,出現以下情況,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可以對相關項目進行重新檢查,并充分告知患者或其家屬再次檢查的原因、必要性以及可能產生的影響等。因病情變化,檢查檢驗結果與患者臨床表現、疾病診斷不符,難以滿足臨床診療需求的;檢查檢驗結果在疾病發展演變過程中變化較快的;檢查檢驗項目對于疾病診療意義重大的(如手術、輸血等重大醫療措施前);患者處于急診、急救等緊急狀態下的;涉及司法、傷殘及病退等鑒定的以及其他情形確需復查的。(記者 秦洋)
轉自: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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