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開展“重大項目建設年”行動的部署要求,2月10日,省生態環境廳印發《山西省重點項目環評服務保障措施》的通知,共3方面11項措施,從健全服務專班、精簡審批程序、統籌推進環評工作3方面入手,切實服務重點項目落地見效。
山西省將完善省級重點項目專班服務、專員跟進機制,成立省級、市級服務省重點項目環評工作專班;主動與省、市有關部門溝通對接,第一時間掌握全省重點項目謀劃及進展情況;開展環評前期指導服務,從政策、技術和選址等方面開展合規研判,避免出現重大方向性錯誤;審批時實施“清單制+責任制+ 銷號制”管理,實行即報即審,提高政務服務效能。
在精簡審批程序方面,山西省將簡化環評內容,取消報告表項目評價等級判定、模型預測、環保措施技術經濟論證等內容;在項目受理前即開展評估,幫助企業解決環評編制中存在的問題,提高環評文件質量和評估效率;通過提前介入、調研走訪、深入現場,持續落實重點項目審批服務“綠色通道”,實行“打捆”開展環評編制、審批,試點同一建設項目的多個生態環境審批類事項的同步辦理,開展“多評合一”試點,簡政增效賦能。
為進一步統籌推進環評工作,將加強跟蹤調度,各市根據實際情況同步制定重點項目服務保障措施,建立環評審批信息臺賬,實行跟蹤管理;強化指導幫扶,健全服務重點項目的工作機制,暢通反映問題、表達訴求的渠道,建立問題解決工作閉環程序;會同有關單位和有關專家,實時響應并精準答疑,提供全方位的技術指導。
通過這一系列措施的實施,我省將進一步優化生態環境審批和環評等服務,促進重點項目的順利推進,助力高質量發展與高水平保護的良好局面。(記者程國媛)
轉自: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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