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山西省汽車保有量持續增長,目前已超過967萬輛。龐大的汽車保有量為二手車市場奠定了堅實基礎。與此同時,2024年全國開展的汽車以舊換新行動如同一劑強心針,進一步激發了汽車消費活力,二手車市場也隨之展現出巨大的發展潛力。
在這一背景下,汽車流通領域迎來了新的發展機遇,但也面臨諸多挑戰。二手車市場在快速發展的過程中,暴露出一些不規范問題,如交易信息不透明、經營行為不規范等。這些問題不僅影響了消費者的購車體驗,也制約了二手車市場的健康發展。為進一步挖掘汽車消費潛力,經山西省政府同意,山西省商務廳等12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促進二手車規范交易、推動汽車流通提質增效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共包含8條具體內容,從企業備案、經營行為、經銷業務、發票管理、經營主體培育、信息平臺建設、出口流程管理以及發展支撐保障等多個方面,為二手車市場的規范發展和汽車流通的提質增效提供了全方位指導。
在加強企業備案管理方面,《通知》要求汽車經銷商、二手車交易市場經營者和二手車經營主體需符合相關規定,通過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做好備案,并及時、準確、全面報送經營信息。對不按規定備案或報送信息的,將采取警示提醒、告誡約談等方式處理。同時,動態調整備案企業,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退回企業完善整改。此外,相關部門還將合力推進二手車行業監管,依法查處無照經營行為,清理整治不符合規定的二手車市場和“三無市場”,嚴厲查處虛假宣傳等行為。
規范二手車經營行為是促進二手車商品化流通的關鍵。《通知》規定,汽車銷售企業應將購進并用于銷售的二手車按照“庫存商品”科目進行會計核算,二手車相關交易及汽車銷售需符合相關規定,依法依規簽訂合同,確保合同行為公平合理。
完善二手車發票管理,規范二手車發票開具行為也是《通知》的重要內容。對自然人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出售持有時間少于1年的二手車達到3輛及以上的,相關企業不得為其開具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不予辦理交易登記手續。公安、稅務部門共享核查信息,稅務部門運用共享信息為企業開具發票提供支撐。二手車相關交易應如實開具發票,發票金額與交易合同金額一致。二手車經銷企業、拍賣企業應按規定領用和自行開具發票,并如實進行納稅申報。(記者 劉自昌)
轉自:消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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