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十三五”煤炭工業發展規劃》公布。規劃提出,“十三五”期間,山西省扣除國家認定的先進產能后,產能退出率不低于12%。到“十三五”末,山西省總產能13.2億噸/年,凈減少1億噸/年以上。
據統計,截至2015年底,山西煤礦生產能力為14.6億噸/年。山西省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山西省產能建設超前,必須進一步加大去產能的力度。
按照規劃,通過依規核減產能、實施減量置換等措施,到“十三五”末,山西省在13.2億噸/年產能中,生產煤礦能力達12億噸/年,停建緩建擱置延緩煤礦能力1.2億噸/年。生產煤礦按照15%的儲備系數考慮,山西省原煤產量約為10億噸,煤礦數量控制在900座以內,平均單井規模力爭達到180萬噸/年。
到“十三五”末,山西省煤炭產量與省內外煤炭消費需求大致均衡,基本可以實現淘汰接替有序、產能儲備合理、產銷供需平衡。
山西省政府于2016年出臺了《山西省煤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實施意見》和配套實施細則,扎實推進煤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抓好工作落實。2016年,山西省共關閉25座煤礦,退出產能2325萬噸。
今年,山西省將關閉18座煤礦,退出產能1740萬噸。山西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把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工作擺在突出位置,進一步完善已有工作機制,做好獎補資金、職工安置、債務處置、資產處理、證照管理等重點工作,全力以赴推動工作深入開展。(記者 李侖 王宇)